Page 105 - 中国全科医学2022-07
P. 105

·870· http://www.chinagp.net   E-mail:zgqkyx@chinagp.net.cn


           利用常模手册查询得分对应的百分比,百分比参考值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示,同组干预前后比较采用 Wilcoxon 符号秩和检验,
           >50%~55%。参照英国于 2006 年颁布的格里菲斯儿童神                     组间比较采用 Wilcoxon 检验;计数资料以相对数表示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经发育量表 - 延伸修订版(GMDS-ER)中的评分标准,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组间比较采用 χ 检验;等级资料组间比较采用 Mann-
           得出患儿的发育年龄(发育水平同发育标准比较而得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Whitney U 检验。以 P<0.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。
           的年龄)。发育商 =(发育年龄 / 生理年龄)×100,其中,                     2 结果
           生理年龄用评估日期与出生日期之差来推算。6 个发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1 纳入患儿一般资料 60 例全面发育迟缓伴肌张力
           商分别命名为 AQ(运动)、BQ(个人与社会)、CQ(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低下患儿中,男 31 例(51.7%);月龄为 12~18 个月者
           力与语言)、DQ(手眼协调)、EQ(表现)、GQ(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例(53.3%)。对照组 30 例中,女 16 例(53.3%);
           发育商,为 6 个能区发育商的平均值               [11-12] )。GMDS     月龄为 12~18 个月者 18 例(60.0%)。观察组 30 例中,
           经验证具有良好的信效度,Cronbach's α 系数为 0.953,                 男 17 例(56.7%);月龄为 19~24 个月者 16 例(53.3%)。
           重测信度为 0.798~0.984,可用于评定儿童的智力水平。                     两组患儿性别、月龄分布比较,差异无统计学意义
           1.4.2 肌张力评定 干预前、干预结束后(即刻)由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P>0.05),见表 1。
           疗师采用肌张力低下评定量表             [13] 对患儿肌张力水平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 1 两组全面发育迟缓伴肌张力低下患儿一般资料比较
           行评级。肌张力重度低下评定为 0 分,肌张力中度低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Table 1 Comparison of general information of children with global
           评定为 1 分,肌张力轻度低下评定为 2 分,肌张力正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developmental delay and hypotonia in two groups
           评定为 3 分。肌张力改善评价标准:与干预前相比,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性别          月龄〔n(%)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组别       例数
           预后肌张力恢复正常或增高≥ 2 级则可视为显效,干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男 / 女)   12~18 个月   19~24 个月
           后肌张力增高 1 级可视为有效,干预后肌张力没有改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照组       30     14/16   18(60.0)   12(40.0)
           视为无效。总有效人数为显效人数和有效人数之和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观察组       30     17/13   14(46.7)   16(53.3)
           1.5 质量控制 采用 SPSS 22.0 统计软件生成随机数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χ 值              0.601           1.07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表,按照随机数字表产生的随机序列,将受试患儿随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P 值             0.438           0.301
           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,并将随机化分组结果放入封闭信
           封中进行分组隐匿,于试验结束进行统计分析时揭盲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2 两组患儿干预前、后 GMDS 5 个功能领域百分比
           为了尽可能减少偏倚,研究的设计者不参与到干预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比较 干预前,两组患儿 GMDS 5 个功能领域百分比比
           实施、观察指标评估和数据统计分析的过程中。所有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较,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干预后,两组患
           与干预方案实施的康复治疗师在研究开始前均接受过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儿 GMDS 5 个功能领域百分比均高于干预前,差异有统
           格、统一的培训。观察指标的评估由两名未参与到干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计学意义(P<0.05),且观察组 5 个功能领域百分比均
           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治疗师完成。两名治疗师均参加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于对照组,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见表 2。
           GMDS 中文版注册评估师认证培训班并取得了相应的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3 两组患儿干预前、后 GMDS 5 个功能领域发育商、
           证证书,从事儿童康复专业工作 10 余年,具备较好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GQ 比较 干预前,两组患儿 5 个功能领域发育商、GQ
           评估资质。所有试验数据均由非参试人员进行输入、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比较,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干预后,两组
           理,并由独立的第 3 方统计人员进行统计分析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患儿 5 个功能领域发育商、GQ 均高于干预前,差异有
           1.6 统计学方法 采用 SPSS 22.0 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                    统计学意义(P<0.05),且观察组 5 个功能领域发育商、
           析。正态分布计量资料以( ±s)表示,同组干预前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GQ 均高于对照组,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,见表 3。
           比较采用配对 t 检验,组间比较采用两独立样本 t 检验;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4 两组患儿干预前、后肌张力情况比较 两组患儿
           非正态分布计量资料以中位数(四分位数间距)〔M(QR)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干预前肌张力评分比较,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 2 两组全面发育迟缓伴肌张力低下患儿干预前、后 GMDS 5 个功能领域百分比比较( ±s,%)
           Table 2 Comparison of normative percentages of five subscales of GMDS between two groups of children with global developmental delay and hypotonia before
           and after treatment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 运动            B 个人与社会             C 语言             D 手眼协调            E 视觉表现
            组别   例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干预前      干预后      干预前      干预后      干预前      干预后      干预前      干预后      干预前      干预后
           对照组    30  24.42±8.30  33.08±9.25 a  27.00±7.58  35.83±8.21 a  25.25±6.77  37.33±10.15 a  24.33±7.22  38.67±9.28 a  24.67±7.65  38.00±8.57 a
           观察组    30  25.58±5.46  53.83±7.03 a  24.00±6.52  54.00±7.00 a  23.33±4.22  53.17±6.50 a  24.25±5.54  54.33±8.28 a  22.75±7.41  53.33±6.61 a
            t 值         -0.608   -9.778   1.643    -9.225   1.316    -7.197   0.050    -6.901   0.986    -7.760
            P 值         0.546    <0.001   0.106    <0.001   0.193    <0.001   0.960    <0.001   0.328    <0.001
                 a
              注: 表示与本组治疗前比较,P<0.05;GMDS= 格里菲斯儿童神经发育量表
   100   101   102   103   104   105   106   107   108   109   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