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全科医学 ›› 2020, Vol. 23 ›› Issue (10): 1239-1242.DOI: 10.12114/j.issn.1007-9572.2019.00.703
所属专题: 精神卫生最新文章合集
王勋1,闫芳2,罗建军3,李长洪4,薛莉莉5,马宁1*
WANG Xun1,YAN Fang2,LUO Jianjun3,LI Changhong4,XUE Lili5,MA Ning1*
摘要: 本文从社会工作者(社工)参与精神卫生服务角度比较专项社工人才培养、购买社工组织服务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工岗位设置三种模式的异同及应用前景。选取了北京市、重庆市、上海市作为典型模式代表。前两种模式由政府行政部门主导,第三种模式由医疗机构主导;在社工队伍发展方面,专项社工人才培养能够短期内充实队伍,购买社工组织服务能够充分发挥现有社工队伍的作用,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设置社工岗位使队伍更稳定;在服务侧重方面,政府购买服务更注重在社区持续开展服务,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内的社工主要在院内开展服务,并承担对社区精神卫生社工服务的带动指导作用。三种模式并不是孤立互斥的,各地应根据经济水平、社会组织资源、医疗机构实力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探索,推动精神卫生工作中社会服务的发展。